您好,欢迎访问镇雄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!

  • 城镇医保、新农合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
  • 国家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
  • 先进基层党组织、文明单位、先进单位

24小时在线诊疗热线:15808616491

​注意啦,昭通市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有变化

作者:镇雄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:2023-08-10浏览人数:2864来源:镇雄县人民医院 字体大小: [小] [中] [大]

注意啦,昭通市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有变化

近日,云南省医保局、云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》,从81日起,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,将2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。

经新增及调整后,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达到24种,门诊慢性病病种达到23种,全省统一执行。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吧!

昭通市门诊特殊病病种(24种)

图片13.png 

昭通市门诊慢性病病种(23种)

图片14.png 

昭通市门诊特殊病待遇

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: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,报销比例为90%,其他特殊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1200元,报销比例为70%

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:起付标准为500元(7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减半),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标准,报销比例不低于90%,其他特殊病按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执行,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分别为91%88%85%;退休人员分别为94%92%90%。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。2023年,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,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,合计50万元。

 

来源:昭通市医疗保障局

 
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