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雄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
作者:镇雄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:2020-09-14浏览人数:5921来源:镇雄县人民医院 字体大小: [小] [中] [大]
镇雄县人民医院
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
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《关于确认第十四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的通知》(云卫办医发〔2020〕75号)精神,自2020年9月15日起,我院正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检测对象
1.发热门诊患者;
2.自愿要求行新冠核酸检测人员,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。
二、标本采集地点
1.门诊自愿检测者和陪护人员由门诊开具医嘱、住院患者由所住院科室开具住院医嘱到新院区门诊二楼“咽拭子采集点(功能科旁)”采集检测标本;
2.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就在发热门诊采集检测标本。
三、标本采集时间
上午08:00-11:30下午14:00-17:30
四、检测费用
按相关文件要求,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112.48元/次。门诊患者自费,住院病人按现行住院政策报销。
五、报告打印
1.住院患者:不需打印报告,检测结果咨询主管医生;
2.门诊(含自愿检测和陪护人员):上午采集标本的,24小时后可打印报告,下午采集标本的,48小时后可打印报告;
3.打印地点:医院医技楼二楼检验科自助报告打印机打印。
六、温馨提示
有核酸检测需求的,务必带上有效证件(如身份证)!
医院地址:迎宾大道(南侧)与镇雄大道交汇处
公共交通:乘4路、9路、10路、12路公共汽车到城南医院公交站台下
咨询方式:门诊导医台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
急救电话:120
门诊部咨询电话:18887010069 18887010338
医院24h值班电话:158086164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