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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雄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

作者:镇雄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:2020-09-14浏览人数:5921来源:镇雄县人民医院 字体大小: [小] [中] [大]


镇雄县人民医院

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

 

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《关于确认第十四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的通知》(云卫办医发〔2020〕75号)精神,自2020年9月15日起,我院正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检测对象

1.发热门诊患者;

2.自愿要求行新冠核酸检测人员,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。

二、标本采集地点

1.门诊自愿检测者和陪护人员由门诊开具医嘱、住院患者由所住院科室开具住院医嘱到新院区门诊二楼“咽拭子采集点(功能科旁)”采集检测标本;

2.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就在发热门诊采集检测标本。

三、标本采集时间

上午08:00-11:30下午14:00-17:30

四、检测费用

按相关文件要求,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112.48元/次。门诊患者自费,住院病人按现行住院政策报销。

五、报告打印

1.住院患者:不需打印报告,检测结果咨询主管医生;

2.门诊(含自愿检测和陪护人员):上午采集标本的,24小时后可打印报告,下午采集标本的,48小时后可打印报告;

3.打印地点:医院医技楼二楼检验科自助报告打印机打印。

六、温馨提示

有核酸检测需求的,务必带上有效证件(如身份证)!

医院地址:迎宾大道(南侧)与镇雄大道交汇处

公共交通:乘4路、9路、10路、12路公共汽车到城南医院公交站台下

咨询方式:门诊导医台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

急救电话:120

门诊部咨询电话:18887010069  18887010338

医院24h值班电话:15808616491

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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